美商务部大幅上调中国油井管反倾销税

2009年12月09日 12:45 479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美商务部日前修改了前期油井管双反案初裁,以原裁定计算错误为由,大幅度调高一家强制应诉企业倾销税率,直接导致37家分别税率企业倾销初裁税率随之增高。


  中美贸易交锋
  据中国证券网12月8日报道,美商务部日前修改了前期油井管双反案初裁,以原裁定计算错误为由,大幅度调高一家强制应诉企业倾销税率,直接导致37家分别税率企业倾销初裁税率随之增高。
  据悉,该强制应诉企业和分别税率企业原初裁税率为36.53%,修改后税率为96.51%。另一家强制应诉企业税率仍为零,全国其他企业税率仍为99.14%。
  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涉此案产品金额为32亿美元,占同期中国对美钢铁出口总额将近一半。涉案钢铁企业90余家,包括天津钢管、宝钢、鞍钢等主要国有大型钢铁企业。
  对于美方在油井管问题上制造贸易摩擦,中国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此前表示,美方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的情况下,采用歧视性做法,任意提高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率,给中国钢铁行业出口造成严重影响。他敦促美方在具体到油井管问题上抛弃偏见,作出公平、公正、合理的最终裁决。

责任编辑:lz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