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决定对欧盟碳钢紧固件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

2009年12月23日 9:18 512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12月23日,商务部发布2009年第115号公告,公布了碳钢紧固件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认定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碳钢紧固件存在倾销,中国国内碳钢紧固件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对该产品采取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根据初裁决定,自2009年12月2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来源的该产品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73181200、73181400、73181500、73182100和73182200。

责任编辑:刘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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