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以旧换新和购置税优惠政策可叠加享受

2010年01月19日 9:1 500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作者:

  
  1月19日消息  在节能减排的大背景下,小排量乘用车成为政策扶持的对象。财政部、商务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允许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同时享受的通知。
  通知称,2010年符合条件的车主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
  汽车企业相关人士指出,按照该通知,相关车主可节省8205元至21205元,补贴上限将与部分二手车售价相接近,这将进一步推动小排量乘用车市场,尤其以自主品牌小排量乘用车、合资品牌低端车最为受益。
  通知明确从2010年1月1日起,允许符合条件的车主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和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征政策,即符合有关条件的车主可同时享受汽车以旧换新补贴与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按7.5%征收的政策。
  昨日,一位汽车集团负责二手车业务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可能会撬动小排量乘用车市场。2009年,消费者享受以旧换新补贴时,不可以同时享受购置税减征优惠。2010年,两政策叠加后,消费者可多节省3205元。”
  据该负责人计算,“通常1.6升及以下乘用车车辆售价(含增值税)为15万元以下,1.6升及以上乘用车车正常购置税应为10%。如以15万元计算,扣除17%的车辆增值税、购置税减按7.5%征收(即优惠25%),则售价15万元的小排量乘用车可享受购置税减免优惠为3205元。”此外,2009年底,财政部、商务部下发通知,将2010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标准由3000元至6000元调高到5000元至18000元。因此,二项政策叠加后,以旧换新且换购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者共可节省8205元至21205元。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副秘书长罗磊指出,这一补贴与部分二手车价格相当,预计会推动该部分消费者的换车热情。据悉,夏利、车龄7年至8年的老普桑在二手车市场售价基本为2.2万元。考虑到二手车转让费及复杂的手续,二政策叠加优惠的诱惑力更大。
  多家自主品牌车企已经跃跃欲试、以借政策东风大跃进。东南汽车高层告诉记者,2010年产销目标保12万辆争16万辆,增幅将达40%至87%。
  

责任编辑:ho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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