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中枢:寄望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

2010年03月04日 8:27 451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作者:

  “2010全国两会”专题链接:
  《聚焦两会 关注有色行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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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政协委员、五矿集团总裁周中枢在此次全国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中,提交了他个人的三份提案,内容涉及有色金属产业的调整和振兴、完善矿权市场建设、给予冶金矿山企业税费专项扶持政策等。
  在周中枢看来,2009年《有色金属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出台以后,有色金属行业出现了生产复苏和结构调整的新局面,但由于配套政策还不够完善,要进一步实现产业飞跃发展还有难度。
  这些问题体现在:被重组企业在以往已上马的投资项目中可能存在合规性问题,如大型骨干企业拟收购整合的企业里,尽管其生产排放标准都合格,但由于历史原因当年却未取得相应批件,影响了这个行业的整合力度和效果;周中枢建议国家主管部门出台指导性或支持性目录解决这些企业合规性“原罪”问题。
  在跨地区兼并重组中也存在一些政策不配套的问题。如一些被重组企业原来获得中央或地方财政支持,有矿山企业尾矿库治理资金、流域环境治理资金等收入,但央企将其重组后这些政策将无法延续。周中枢认为,为鼓励大型骨干企业跨地区重组,相关部门应确保被重组企业享有的各项中央或地方扶持政策不因重组而受到显著影响。
  此外,周中枢还认为,目前有色金属行业存在着淘汰落后产能和打击私挖滥采的压力,而大型矿区和特殊矿种资源如钨、锑、稀土等特殊矿种配置方面,向重点骨干企业倾斜不足。他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出台具体配套措施,确保大型矿区优先配置给重点骨干企业,进一步明确矿权人资质条件,提高矿权市场的准入门槛,对于国家实施保护性开采的矿种,在生产配额方面优先骨干企业,以促进矿产资源合理、集约、高效利用。
  关于国内冶金矿山企业税费问题,周中枢也写入了提案。据最新全国冶金矿山财务资料统计,国内冶金矿山企业销售税费负担率均在20%以上,税费已成为限制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为此,他建议将矿产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合并,逐步实行国际通用的权利金制度;降低增值税税负,实施差别化、等级化税费政策,逐步取消不合理重复税种等。

责任编辑:h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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