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将对我金属硅征高达139.49%反倾销税

2010年03月09日 16:4 485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商务部2010年1月11日发布消息,美商务部日前做出对华金属硅反倾销行政复审案的终裁,两家应诉企业上海晋能和江西港源的终裁税率分别为23.16%和50.02%,其余中国企业适用的统一税率为139.49%。
  我国出口的金属硅长期以来就频繁遭遇欧盟、美国等的贸易调查。究其原因,专家指出,出口价格过低除了技术进步、成本降低等合理原因外,一方面进口方长期压力金属硅出口价格,另一方面也是因为中国出口企业未能联合在一起,积极应对国外的调查。
  美商务部于2008年7月30日对华发起金属硅反倾销行政复审案,并于2009年7月9日做出该案初裁。

责任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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