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县矿管局六举措规范矿业开发秩序

2010年03月16日 10:58 471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一是严格矿业权登记。对不符矿产资源规划的一律不予审批新设采矿权,并严格审查递交材料,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管理和监督。
  二是严格执行矿山企业年检制度。对全县56家矿山企业进行逐个严格审查,踏勘矿区范围,检查各矿山有无违规违纪行为,与全县56个采矿权人签订《采矿权人矿区秩序管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规范矿区管理秩序。
  三是落实矿业权的有偿出让制度工作。按照矿业权有偿使用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对矿业权的管理采取先缴纳矿业权价款和补偿费用后再使用的办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与矿业权人签订出让合同。
  四是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重点对粘土、石底河煤矿区、废弃矿山非法开采,加工、矿产品流通执法检查、越层越界开采、钨配额监管等进行专项整治,使全县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进一步规范。
  五是扎实开展地质灾害预防和防治。对全县16个乡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与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矿山企业签订《地质灾害防治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分解到了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矿山企业,完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六是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规划推进柯树岭矿山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实施。

责任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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