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事件:*ST锌业承认违规但不解释

2010年04月01日 9:51 422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尽管截至3月15日,*ST锌业违规担保的贷款及承兑汇票8000万元已全部偿还,对锦化化工集团氯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化氯碱)的全部连带保证责任也已解除,但是*ST锌业依然没有给投资者一个明确的交代。
  为何不及时披露?
  *ST锌业对锦化氯碱的担保协议签署日期从2009年3月11日到2009年8月31日,现在距离第一笔担保协议已经过去1年多。
  对于为何没有及时披露这些担保信息,*ST锌业内部出现了3种不同的回答版本。其董秘办的一位工作人员解释说:“因为担保这件事涉及很多部门,在信息周转上可能出现了问题。”
  *ST锌业证券代表刘建平说:“公告里解释了。”并反问,“及时披露了不就不叫违规担保了吗?”*ST锌业的董秘张正东则表示:“这件事已经过去,该解释的我们已经都向证监会和股民解释了,希望把此事的影响降到最低。”
  担保出于“工作需要”
  *ST锌业对违规的原因讳莫如深,只是一再强调,一切将严格按照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要求来执行。刘建平表示,锦化氯碱与*ST锌业并不是关联人,这是一起正常的担保行为。根据从葫芦岛锌业股份(000751)限公司官网(http://www.hldxygf.com)上下载的《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但是,根据*ST锌业3月26日发布的公告,有6笔担保中锦化氯碱的资产负债率高达73.65%。
  公告显示,这些担保只经过董事会通过而未经股东大会通过,已经违反《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怎么能够履行?刘建平回答:“所以这是违规担保呀。”面对记者一再追问,刘建平只说选择为锦化氯碱提供担保是出于“工作需要”。对于公司此后会不会推出杜绝此类违规担保的举措,刘建平说:“我们没有资格说这种话,一切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法律法规执行。”
  投资者要追究到底
  而提供贷款的锦州银行也表示事情已经过去。锦州银行资产保全处徐处长说:“我们没有起诉过*ST锌业,与*ST锌业有关联的诉讼也已经撤诉了。现在只有与锦化的2000万贷款在走破产程序。”
  然而,*ST锌业的投资者却并不认为这事已经过去,在东方财富(300059)网*ST锌业的股吧中,有股民斥责其管理混乱,使投资者利益受到侵害:“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提供担保这类事情竟然暗箱操作了,有了法律纠纷连个公告都没有。”他们认为:“这件事情要追究到底。”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法专家胡晓珂认为,*ST锌业的违规担保问题主要涉及信息披露违规。实际上,“担保是中性的、正常的”,不经股东大会通过就向高负债的公司提供担保,首先违反的是公司的自定章程。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市场的一级监管不到位,以及执法的尺度问题,一句话概括就是“违法成本较低”。
 

责任编辑:王慧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