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法修改九易其稿 资源税费改革部委各持己见

2009年05月27日 8:59 769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作者:

  国土部官员透露,国务院法制办已将矿法列入二档立法计划,争取今年年底形成送审稿
  虽已九易其稿,但新一轮《矿产资源法》(下称“矿法”)的修改工作仍未完全清除障碍。部委之间在资源税费改革问题上“各有想法”,即是其中之一。
  “关于资源税费的改革方案,有关部委已经沟通过多次,但分歧仍然较大,各自有各自的想法。”一位知情人士昨日对CBN记者表示。


   矿法修改略有瘦身
  5月22日~23日,国土部召开专家论证会,就矿法修改草稿征求意见并论证。参加人员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环资委和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等立法机关,以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等重要部委,部分重要的学术机构和高校也有人员参加。
  “企业方面的意见我们之前已经听取并且汇总过,这次请的主要是业内外的专家,希望从更高的层面对矿法修改的整个思路进行定位和讨论。”国土部矿法修改小组组长、矿产资源储量司司长贾其海昨日对CBN记者表示。
  我国现行矿产法于1986年颁布实施,当时明确矿产资源归国家所有,结束了矿产资源无法可依的局面。在1996年进行了一次修改后,矿法条文增至7章53条,其中关键是明确了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原则。
  2003年,国土部根据全国人大的要求,成立了“两法办”(《矿产资源法》、《土地管理法》修改办公室),开始对矿法修改开展调研和修改起草工作。
  记者获悉,在上述专家论证会上,各方人士讨论的已经是矿法修改草稿的第九版。在去年的8月份,旨在解决“新问题”的矿法修改曾形成第六版,在文本规模上有了大幅扩充,当时的草案共设13章110条。
  贾其海表示,第九版目前共设11章94条,但这并非最终的送审版本,此后还要经由多次各方面的意见论证,同时还要考虑国家的全局利益。
  另有矿法修改相关研究人士也对记者表示,目前讨论矿法修改的草案文本并未有实质性意义,因为在征求专家意见后,还需要经过征求部委意见等多个环节,最终的定稿到底如何现在还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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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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