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进行有色冶炼、铅蓄电池业清洁生产审核

2010年06月11日 8:58 524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10日上午,东莞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动员大会在会议大厦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包括东莞市黄江成元鞋材制品厂在内的34家重点企业须在10月底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
  按照《东莞市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工作方案》,市环保局对清洁生产重点企业进行了划定,被要求进行清洁生产的企业包括,国控省控及市控重点企业中双超双有(即本省行政区域内产生和排放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国家或地方人民政府核定的控制指标以及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事业单位)及五+七(即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重有色金属冶炼业、含铅蓄电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五个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防控行业,以及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电解铝、造船七个产能过剩主要行业)的企业。
  重点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产生的费用主要包括,顾问咨询投入和清洁生产方案投入,因行业和工艺复杂不同收费在8-10万元。据了解,一轮清洁生产审核的周期通常为3个月到一年。
  为提高企业清洁生产的积极性,近年东莞市还出台了《东莞市节能与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对通过市级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验收,被认定为市级清洁生产企业的企业, 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市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省经贸委组织的审查,被认定为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再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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