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调查组通报沅陵县铅锌矿矿难调查情况

2010年10月18日 9:11 493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10月15日下午,沅陵县长青公司原生岩坳铅锌矿废弃风井“10.8”窒息伤亡事件调查情况通报会在县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四楼会议室召开。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低炉,沅陵县委副书记、县长段云鹏,市监察局执法室主任、“10.8”事件调查组副组长滕树旗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市安监局副局长、“10.8”事件调查组组长滕志祥主持通报会。沅陵县在家的县团领导、县人大、县政协领导出席了会议,各乡镇主要负责人、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全县非煤矿山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宣读了省安监局关于沅陵县长青公司原生岩坳铅锌矿废弃风井“10.8”窒息伤亡事件的通报,“10.8”事件调查组向会议通报了事件的调查情况,长青公司负责人在会上作了认识发言。会议并对沅陵县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了全面部署。
  据了解,10月8日,沅陵县长青公司原深岩坳铅锌矿废弃风井发生一起人员窒息伤亡事件,共9人死亡,1人受伤。市调查组经认真调查,认定该事件属于一起较大的非生产性事件。事件发生后,市、县和当地党委、政府积极投入善后工作,目前当地社会大局平稳。
  县委副书记、县长段云鹏在讲话中强调指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这一事件中吸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投入,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
  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低炉在讲话中指出,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要深入宣传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决定》,明确政府的主导责任和企业的主体责任,严肃事故责任的追究。要加强企业的安全监管和企业员工的安全培训,加大安全投入,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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