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期间我国将建成十个矿山监测示范区

国家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建设研讨会透露

2010年12月07日 16:57 687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12月6日消息  到“十二五”末,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将在全国建成涵盖东北、西北、华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的10个国家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这是日前从国家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建设研讨会上获悉的消息。
  “进一步建立国家级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网,建立定期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的国家、地方和矿山企业三级监测体系,建设全国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和数据库,以实现对我国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趋势的有效监控。”11月20~21日,由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主办、湖北省地质环境总站承办的国家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建设研讨会上形成这样的共识。
  我国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建设于2008年启动,目前,湖南省冷水江国家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初步建成。据有关专家介绍,通过汛期巡查监测、遥感监测和专项监测3个方面的工作,冷水江示范区建立起了省、市、县三级政府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体制,并建成了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机构1个、市级9个、县级15个,成为监测工作的组织、管理和技术支撑基础。研讨会透露,下一步,将把矿山企业也纳入联动机制,按照“简单、实用、高效”的原则,建立以矿山企业自主监测为主,定期监测与应急监测相结合的省、市、县和矿山企业的四级监测体系。
  会上,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还对国家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建设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山西太原和湖北大冶两个新的示范区将于明年开始筹建;到“十二五”末,在全国建成涵盖东北、西北、华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的10个国家级矿山地质环境监测示范区。

责任编辑:毋宁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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