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或成明年环境税试点 全国普及未定

2010年12月17日 14:45 490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12月17日消息  日前有消息称,环境税征收方案已获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环境保护部三部门的一致通过,目前已上报至国务院。据悉,此次上报的环境税征收方案将首先对二氧化硫和废水两个税目进行征收,采取对污染物从量计征的办法,税负水平与当前的排污费相当,相关政策方案最快明年出台。近日,多位财税部门人士表示,环境税全国开征尚未确定,但明年则可能在江西省率先试点。
  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环境资源税收体系研究课题组负责人、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院长马中介绍,此次环境税将以独立税种的形式推出,征收方案大体上就是人们所说的费改税,即由我国现有的排污费改进而来,目前出于技术层面等因素考虑,在开征初期主要税目包括二氧化硫和废水。纳税主体主要为排放污染物的单位,以污染物实际排放量为计税依据,采用从量计征方式。以废水为例,此次方案可能主要针对工业企业COD化学需氧量排放征收。
  据了解,财政部科研所此前也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碳税方案。财科所副所长苏明在中国财政学年会上汇报说,环境税可以从碳税开始。此前,环保部环境规划院曾表示,该规划院对环境税的基本框架设计为,污染排放税、污染产品税、碳税、生态税四种税目,并成立专项基金用于治理环境等特定用途。
  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目前中国每年二氧化碳排放量为56亿吨,二氧化硫排放量为2000万吨左右,那么每年将有560亿元的碳税和400亿元的二氧化硫税。不过,鉴于一旦出台环境税,电厂、石化厂家、钢厂、水泥、有色金属、建材将是最大的征收目标。资源税改革在即,煤炭有色金属等上游原材料要提高资源税,下游要征环境税,这势必对工业品价格产生比较大的影响。马中表示环境税开征初期,税率设计可能比较低,测算下来,相关税负水平基本与目前的排污费相当。环境税的征收极有可能遵循分步费改税的路径,也就是初期先对排放量大且相对稳定、征收也比较容易的污染物,如二氧化硫、废水污染物等实行 费改税,其他污染物排放仍按原规定征收排污费。

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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