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公布第二批符合铅锌行业准入条件名单

2010年12月27日 8:43 618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这11家企业分别为: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铅冶炼系统)、济源市金利冶炼有限责任公司(铅冶炼系统)、济源市万洋冶炼(集团)有限公司(铅冶炼系统)、安阳市豫北金铅有限责任公司(铅冶炼系统)、安阳市岷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铅冶炼系统)、灵宝市新凌铅业有限责任公司(铅冶炼系统)、郴州市宇腾化工有限公司(铅冶炼系统)、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铅冶炼系统)、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锌冶炼系统)、蒙自矿冶有限责任公司(锌冶炼系统)、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冶炼厂(铅锌冶炼系统)。
  据了解,工信部公布第一批名单为2009年2月10日,当时有8家企业符合要求,分别为:1、湖南株洲冶炼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锌冶炼系统);2、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冶炼厂锌冶炼系统);3、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4、云南祥云飞龙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锌冶炼系统);5、甘肃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北铅锌冶炼厂锌冶炼系统);6、内蒙巴彦淖尔紫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锌冶炼系统);7、内蒙赤峰中色库博红烨锌业有限公司;8、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铅冶炼系统)。
  2007年3月18日,国家发改委会公布了《铅锌行业准入条件》,该《条件》对铅锌矿山、冶炼、再生利用等新建项目的准入门槛做了详细的规定。
  根据该《条件》规定,新建或者改、扩建的铅锌矿山、冶炼、再生利用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规划要求,新建铅、锌冶炼项目,单系列铅冶炼能力必须达到5万吨/年(不含5万吨)以上;单系列锌冶炼规模必须达到10万吨/年及以上。

责任编辑:wuren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