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再生有色金属行业十大新闻

2011年01月07日 11:10 582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2010年已经过去,回顾过去的360多天,人们会有许多感慨,伴随着中国再生有色金属行业走过的不平凡的一年。中国再生金属分会梳理出了十大新闻进行解读。

  一、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
  再生金属产业作为节能环保产业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被列入国家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给予重点支持。2010年10月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明确将从财税金融等方面出台一揽子政策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务院要求各有关部门,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决定的要求,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和具体落实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加快将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成为先导产业和支柱产业,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二、再生有色金属行业多个园区入选首批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安徽界首田营循环经济工业区、湖南汨罗循环经济工业园、广东清远华清循环经济园、宁波金田产业园等再生有色金属园区入选国家首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国家发改委、财政部2010年5月12日发出《关于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的通知》,决定用5年时间在全国建成30个左右技术先进、环保达标、管理规范、利用规模化、辐射作用强的“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推动报废机电设备、电线电缆、家电、汽车、手机、铅酸电池、塑料、橡胶等重点“城市矿产”资源的循环利用、规模利用和高值利用。开发、示范、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和国际领先技术,提升“城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水平。探索形成适合我国国情的“城市矿产”资源化利用的管理模式和政策机制。

  三、《再生有色金属利用专项规划》及《再生铜行业准入条件》、《再生铝行业准入条件》已编制完成,《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编制启动
  工信部高度重视再生有色金属产业的发展,委托再生金属分会编制的《再生有色金属利用专项规划》(2010-2015)和《再生铜行业准入条件》、《再生铝行业准入条件》已完成,即将颁布实施。《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编制也已开始启动。《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十二五”再生金属产业的主要任务,对“十二五”时期再生金属产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准入条件》将为抑制再生有色金属相关品种低端产能重复建设,规范和引导产业的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四、中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被科技部确定为国家试点联盟,由联盟组织申报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已获科技部批准
  2010年6月,国家科技部正式认定中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20个产业联盟为国家试点联盟。中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自2009年10月27日正式成立以来,严格按照国家科技部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通过开通联盟官方网站、定期编制工作简报,积极搭建联盟成员沟通交流平台。联盟相继组织召开了废旧有色金属、废旧电子电器、废旧机电产品再制造、废旧高分子材料“十二五”产业路线图研讨会,为“十二五”期间我国再生资源产业健康发展奠定了基础。由联盟组织申报的“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废旧机电产品和塑胶资源综合利用关键技术与装备开发”项目已获科技部批准。中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将为促进再生资源产业升级,实现节能减排,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发挥重要作用。


  五、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对废金属进口实施分类装运管理
  为加强对进口固体废物的管理,打击利用进口固体废物渠道进行的走私违法活动,维护固体废物进口的正常贸易秩序,海关总署2010年3月29日发布第21号《关于对重点固体废物(废金属、废塑料、废纸)进口实施分类装运管理》公告,要求进口的重点固体废物必须分类装载,必须进行压扎、打捆、包装等简单装运前处理,并按规范申报的要求逐项申报。这是海关总署对进口固体废物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旨在“强化海关监管和服务,促进再生资源产业健康发展”,对于加强进口固体废物的监管、打击进口固体废物的违法活动,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稳定市场秩序均具有深远而积极的意义。


  六、国家质检总局公布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延续注册登记审核通过企业名单
  根据《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19号)及《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国家质检总局公告2009年第98号)的规定,国家质检总局加强了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注册登记资格的管理,于2010年12月15日公布了经审核通过的755家境外企业延续注册登记企业名单,这些企业将获得新的企业注册登记证书(2011-2013年)。同时公布了975家正在审核过程中的延续注册登记境外企业名单,并规定延长上述企业注册登记证书有效期至2011年3月31日。

  七、环境保护部出台《再生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编制《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2010-2015)》
  为完善和协调我国的环境标准体系,控制再生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防止其污染物排放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促进再生有色金属工业生产技术装备和污染控制技术的进步,国家环境保护部于2010年11月发布《再生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以此加强对再生有色金属行业环境保护的监管。标准和规划的出台,必将对再生金属行业的污染防治产生深远影响。


  八、再生金属分会出面协调废金属进口贸易纠纷并取得很好成效
  随着中国再生金属产业的快速发展,中国废金属进口量逐年持续增长,废金属进口国际贸易不断发展。由于国际有色金属市场价格持续震荡,废料贸易复杂多变,合同标的缺乏公认的标准,加之取证难、沟通难等诸多问题,近年来由此引发的国际贸易争端持续不断。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为了更好地为会员提供完善和具有针对性的服务,积极探索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的有效途径。2010年6月,再生金属分会出面协调国外公司与国内客户的废金属贸易争端问题,通过协会主导,组织安排了纠纷各方的会面磋商,引导纠纷各方以积极的态度解决问题,加强沟通,相互理解。最后通过协会的调解,纠纷各方在友好的气氛下解决了贸易纠纷并签订了备忘录。本次贸易纠纷的妥善解决,是再生金属分会充分利用自身在国内外行业内的影响力,尽可能地保护会员在国际贸易中的合法利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通过不断与各方进行沟通协商达成的,为今后解决该类贸易纠纷开辟了一条新的途径,必将为我国废金属贸易的平稳快速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九、第十届再生金属国际论坛暨展览交易盛会圆满召开
  2010年11月,以“十年风雨铸就基业,创新发展再造辉煌”为主题的第十届再生金属国际论坛暨展览交易会在宁波隆重召开。来自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800多位再生金属行业同仁济济一堂,就产业政策、发展战略、技术装备、资本运营与投融资、国际贸易等议题展开交流,共叙再生金属行业发展大计。再生金属国际论坛及展览交易会已经召开了十届,形式和内容不断丰富,受到业内外的高度关注。这次再生金属国际论坛拓展为产业政策法规峰会、战略发展峰会、资本运营与投融资峰会、技术装备交流峰会、国际贸易峰会等五大峰会,充分满足了各界参会代表不同需求,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

  十、多个新建“圈区管理”园区通过国家环境保护部验收并开园
  2010年,鹰潭铜拆解加工区、广西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辽宁(东港)再生资源产业园区,通过了国家环保部等有关部委组成的联合验收组的验收,正式纳入国家再生资源产业“圈区管理”试点园区。近几年来,鹰潭铜拆解加工区紧紧依托江铜集团,全力推进世界铜都建设进程,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了鹰潭铜拆解加工区。梧州进口再生资源加工园区采取“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圈区管理”的模式进行开发建设。辽宁(东港)再生资源产业园发展定位是建成东北地区规模最大的国家级再生资源产业园。

责任编辑: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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