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星:超威电源铅污染的阴影何时清

2011年01月21日 10:24 450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作者:

  2010年11月19日、12月6日、12月30日,媒体分别就超威电源有限公司(下称“超威电源”)设在山东、江苏、安徽等地工厂严重排放铅污染、危害当地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刊登报道,特别是12月6日的报纸,还专门配发了社论,总编辑秦朔先生又撰写了署名文章,这是对社会负责的态度。今天,我也想来谈谈这件事情。
  我首先要问的是,超威电源设在江苏滨海县、山东宁阳县、安徽青阳县等地的铅酸企业,长期以来排放超量污染,这是“板上钉钉”的事实,为啥各级地方政府主管部门长期以来“视而不见”“隐瞒谎报”?
  记者在2010年12月30日的报道中,给广大读者提供了一份“特殊”的回执,是山东省宁阳县环保局近期回复国家环保部的处理回执。该回执说:“吴家林村(受污染的村庄――笔者注)……经全体村民同意,有关部门审批,在新村已经建设完毕的情况下,两个自然村全部搬迁。并于今年6月对周边村民进行血、尿等铅含量检测,对于铅超标的村民予以排铅治疗,费用由村两委协调,超威承担。”
  而实际上,这个村的“多名村民告诉报社,他们一直不知道当地的上述处理结果,且并未进行过排铅治疗,也未得到过治疗费用,”这个村的村支书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超威从未就污染事情掏过一分钱。”
  超威铅污染事件揭露已经有些时日了,正如记者在报道中所说:“从各地方政府谨慎的措辞,以及记者对相关村民的采访来看,‘血铅事件’的结果仍然扑朔迷离。”面对现实,人们在反思:“血铅事件”深层次反射出来的某些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少作为”“不作为”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仅仅是某些地方政府主管官员追求GDP增长呢,还是腐败使然?人们很难想象在改革开放30年后,这些地方还会出现政府工作人员出面用金钱“摆平”记者不让报道的事情发生;强迫记者交出拍摄照片,否则就不准离开;记者下去采访被当地有关干部“跟踪”包围,在村民保护下才能“逃脱”等咄咄怪事。
  一个地区的GDP要发展,一个地区的青山绿水(生态环境)要保护,这个问题在今天看来是不难得到科学均衡解决的。而有些地区却“反其道而行之”,其根源必然是和这个地区政府官员和主管部门具有怎样的执政理念和施政方法有关。靠危害群众的健康福祉和生态环境,来换取GDP增长的蠢事,今后是万万做不得的。
  其次,要问的是超威电源。温家宝总理曾经在我国大连夏季达沃斯论坛年会上语重心长地说:“企业家要有道德,我希望每个企业家、每个企业在他们身上都流着道德的血液。生产经营与道德的结合,才能使一个企业成为社会所需要的企业。”超威电源如果作为一家有社会责任的企业,必须直面企业责任感的问题。
  最后要问的是,通过对超威电源污染事件的报道,引发出对进一步加强新闻发布和舆论监督的反思。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国务院新闻办主要负责人王晨在去年12月31日的一次发布会上说:“政府的新闻发布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比如,在一些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危机事件发生后,少数地方、个别部门的负责人不能及时发布新闻,不能善待媒体和记者,记者在一些地方的采访也遇到一些困难。”多级政府都要逐步建立熟悉、理解、尊重新闻舆论监督、听取批评意见的一种和谐社会氛围。这做起来当然有些难度,但也是无法回避的。

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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