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镉超标陶瓷需十倍赔偿消费者

2011年01月24日 9:50 449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1月24日消息 近日,广东省工商局公布了2010年广东省流通领域日用陶瓷商品质量监测情况,在抽查的120款日用陶瓷餐茶具中,23款商品质量问题较严重,不合格率为19.2%。
  在抽检的21种不合格商品中,有14款没有商标,且大多是在批发市场、陶瓷商店购买的,广东省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处副处长陈业怀表示:“本次抽查的不合格率其实不算低,‘三无’产品比例太高了。无厂址厂名,工商部门就无法追踪到生产商,只能局限在对销售者的处理上,这对商品监管很不利。”
  另外,检测出铅镉溶出量超标的8款商品中,7款属于无厂名厂址商品。陈业怀表示,消费者可以向经营者要求退货,而且索赔可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十倍价格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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