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关税”实则贸易保护 我国反对实施

2009年07月06日 10:10 743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我国反对个别国家实施碳关税


  7月4日消息    (京华时报 胡笑红)中国商务部昨天(3日?)称,中国坚决反对实施“碳关税”,并补充说,这类条款可能引发贸易战。
  近期个别国家拟制定包含“碳关税”条款的法案,有的国际组织也提出“碳关税”可适用于国际贸易规则,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昨天就此发表谈话指出:中方一贯主张与国际社会共同应对气候变化,但部分发达国家提出对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的做法,违反了WTO的基本规则,是以环境保护为名,行贸易保护之实。
  姚坚称,中国政府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一向持积极主动和负责任的立场,于2007年发布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并制定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同时,积极参加了应对气候变化的国际谈判。
  中方认为,“碳关税”不仅违反了WTO的基本规则,也违背了《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共同而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严重损害发展中国家利益。“碳关税”只会扰乱国际贸易秩序,引发贸易战。
  姚坚表示,在世界各国同舟共济,携手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同时为今年年度气候变化国际会议做出努力的形势下,提出实施“碳关税”是不合时宜的。这无助于增强国际社会合作应对危机的信心,也无助于各国共同为气候变化谈判做出的努力,中方对此坚决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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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毋宁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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