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粒电池,可污染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

2011年03月09日 10:8 447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很多人都听过这句话:“一节一号电池烂在地里,能使1平方米的土壤永久失去利用价值;一粒纽扣电池可使600吨水受到污染,相当于一个人一生的饮水量。”很多人还记得国家曾大力倡导,要把废旧电池放进专门的回收箱。那时在便利店、小区和学校等地都设立了专门的电池回收箱。遗憾的是,这些专门的电池回收箱并没有得到很好的管理,多年都没有人负责收集和专门处理。再后来这些电池回收箱渐渐地就在广州街头消失了。现在的情况是,民众普遍有电池要单独收集专门处理的意识和习惯,但并没有规范电池回收的渠道。到底普通电池是不是有害,是否需要专门回收呢?
  垃圾处理专家聂永丰教授曾提出普通电池混入生活垃圾无害论,他指出,现在市面上销售的电池的汞含量极低,由于电池有金属外壳的保护,并且占生活垃圾的比例非常之低,所以普通电池混入生活垃圾处理的污染危害可以忽略不计。聂教授这个科研成果影响深远,2003年国家环保部将普通电池从危废名录中剔除。
  常识告诉我们,普通干电池汞的含量虽然降低了,但还含有铅和酸碱等有害物质,对环境也会造成污染。我们都见过废旧电池金属外壳腐烂造成漏液,混入潮湿的生活垃圾更会加速电池的腐烂,这样的混和垃圾去填埋必然会污染填埋场附近的土地。我国全年电池的消耗量有70亿-80亿颗,即使普通电池含汞量低,在生活垃圾中的密度低,考虑到电池消耗量绝对值大,并且会在环境中常年积聚,所以我们不能不认真对待废旧普通电池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应该像发达国家一样将普通电池归入有害垃圾,必须单独投放和回收处理,绝不能随便丢弃在自然界中。在欧盟,废旧电池可以送到每个卖电池的商店,这一点是值得我们借鉴的。
  让人感到欣慰的是,在即将于4月1日执行的《广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规定》中,废旧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都被列为有害垃圾,须由具有相应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处置,市民投放此类垃圾也要交给专门的有害垃圾回收点或专门的收集容器。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并按危险废物管理,将能最低限度降低它们的污染危害,避免有害物质在自然界中渗出后,污染土地和水流,最终进入人体。我们长期对它是眼不见心不烦的态度,而它们就长期在环境中积累积聚,成为我们环境的潜在危害。这或许是频仍出现的环境污染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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