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锌业资产质押贷款 未对公司构成风险

2011年03月30日 10:53 477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2011年3月24日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601398)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签订《商品融资合同》、《商品融资质押监管协议》,贷款人民币13000万元,贷款期限为6个月。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锌精矿40000吨(含锌50%)按价格5500元/吨共计2.2亿元为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葫芦岛分行贷款人民币13000万元作质押担保。
  截止到目前为止,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质押资产共计25亿元,占公司2009年经审计总资产的30.69%。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质押是为了公司获得流动资金贷款,在贷款还清后,其对应的资产抵押自行解除,对公司不构成风险。

责任编辑:lee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