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将一律停产

2011年05月30日 16:11 612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管理越来越严格,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生产属于违法行为”,湖北楚凯冶金有限公司总经理杨正群透露。
  上海鑫云贵稀金属再生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小云介绍,目前我国废铅酸蓄电池及含铅废料年发生量约180万吨,在回收途径中,个体私营收购点占到80%,而大多数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法律上看,这种行为无疑是非法的。因为,按照规定,我国铅酸蓄电池的生产、再生铅生产必须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早在2003年,《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明确指出,废铅酸蓄的收集、运输、拆解、再生铅企业应当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之后方可进行经营或运行。然而这一文件发布后并没有得到有效执行。
  近期,随着国家环保部对铅业污染的重视,在整治铅酸蓄电池企业的同时,发布了《关于加强铅蓄电池及再生铅行业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铅蓄电池及再生铅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及污泥等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杨正群透露,目前环保部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也更加严格,他以湖北省为例,估计全省最多会发放2-3个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而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再生铅企业一律停止生产,这或许能提高再生铅行业门槛。
  环保风暴愈演愈烈,下游铅酸蓄电池企业采购再生铅时也更加谨慎。上海鑫云贵稀金属再生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小云介绍,企业是否拥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可以在网上查询,近期下游铅蓄电池企业采购时,更愿意向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资格的再生铅企业进行采购。

责任编辑:wu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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