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株洲市10企业因环境违法被罚40万

2011年07月11日 9:39 400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近日,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将危险废物“废矿物油”擅自转移处置,被株洲市环保局依法责令立即停止,并处以8万元的罚款。自今年3月株洲市开展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有10家企业因环境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
  近年,湖南省因危险废物处置不当,非法转移、违法经营造成的环境安全隐患和环境事故日益突出。为有效遏制危险废物环境污染违法行为,今明两年全省组织开展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株洲市将重点整治:涉铅、铬、镉、铜、镍、砷、锌的有色、黑色、化工等重点行业(包括次氧化锌生产、铅锌冶炼);所有产生、收集、利用和处置涉重金属危险废物的单位;废矿物油收集、处置利用单位。对逾期不能完成整治工作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对整治不力、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和重大社会影响的县(市)区实行区域限批,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开展整治行动以来,环保部门已对81家企业进行了全面排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下达了限期整改文书;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单位进行了立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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