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葫芦岛出台加强汛期管理新规定

2011年07月25日 13:58 415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记者从公司安全环保部获悉,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和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汛期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市环保局《关于印发〈葫芦岛市环保局加强汛期环境安全应急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为防止汛期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公司出台加强汛期环境安全管理工作新规定。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公司各单位要充分重视汛期环境安全,完善和落实汛期工作责任,认真开展汛期防控工作,确保公司汛期环境安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
  二是认真排查、制定预案。各单位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重点污染源、环保设施、危化品存放点、硫酸储罐、物料堆场以及渣场等易引发环境安全事故的地点进行认真排查,防止汛期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含有重金属的并能被雨水浸出的物料及废渣要有雨水防护措施。制酸系统要加强检修和维护,严格控制事故性二氧化硫排放,防止因雨水而导致的酸雨危害或急性中毒事故。各污水处理站要保证完好运行,各车间的生产废水能够完全处理并回用,严禁重金属废水随雨水外排。危险化学品要定点存放,并设专人保管,不得暴露于室外,更不能受到雨水浸淋。硫酸储罐要加强检查和巡防,防止硫酸泄漏。要求各单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落实防范措施。同时要求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汛期环境安全防控应急预案。7月30日前,各单位将应急预案和排查落实情况报安环部。8月初,安环部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单位汛期环境安全应急与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
  三是做好预警,及时响应。各单位要有针对性的做好预警工作,对容易发生环境安全隐患的危险源点,要加大巡防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要马上采取措施解决。各单位要把汛期环境安全的防控工作当作重点工作来抓,做好应急值守工作,要确保通讯渠道畅通,一旦发生汛期环境突发事件,要迅速启动应急相应预案,并及时上报公司,报警电话2024300,2024542。
  加强汛期环境安全管理工作新规定的出台将极大促进公司汛期安全环境管理迈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无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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