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涉铅企业准入门槛提高

投资额低于8000万元的新建项目不予审批

2011年10月31日 9:31 408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苏州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近日出台,将铅、汞、镉、铬、砷5种一类污染物作为规划对象,摸清了江苏省苏州市所有涉铅企业的家底,将所有涉铅企业列入重金属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并制定了削减铅排放量的主要工作任务,明确了到2015年全市铅排放量下降15%的目标。
  苏州市处在太湖流域敏感区域,不适合发展铅蓄电池行业或高污染的涉铅企业。2009年以来,苏州市已多次针对涉铅企业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淘汰关闭了一批生产工艺落后,不符合环保、安全、卫生等要求的涉铅企业。
  今后,苏州市将进一步提高涉铅准入门槛,涉及铅、汞、镉、铬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应入园进区,并符合园区(或专业片区)产业定位,其环评文件由省级以上环保部门审批。新建(含搬迁)投资额低于8000万元(不含土地费用)或者生产能力低于50万千伏安,扩建、改建(含技改)投资额低于5000万元或者生产能力低于20万千伏安的铅蓄电池类项目,不予审批。涉铅企业要两年开展一次强制清洁生产审核,涉铅类企业必须安装铅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尚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企业必须具有完善的自行监测能力,建立铅污染物的日监测制度。

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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