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改革大幕正式拉开 会动谁的奶酪?

2011年11月01日 8:43 481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今日,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已经在部分省市试行一年多的试点,将从此向全国推开。此次资源税改革的核心内容就是资源税税额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这一字之差就是几十亿、数百亿蛋糕的重新分配,而且影响的也绝不仅仅是几个行业,所谓牵一发而动全身,整个经济、社会将为此重新调适。

  石油天然气行业贡献最大 煤炭行业目前影响小
  多家煤炭上市公司对记者表示,在煤炭领域,目前资源税改革只涉及到产量占比不大的焦煤,对于大多数煤炭企业而言,暂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
  在新疆试行了一年多的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将于今日在全国范围内施行。
  此次修改较大的变化是增加了从价定率的资源税计征办法,对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并相应提高了二者的税率水平为5%-10%,此次暂按5%的税率征收。其次是把焦煤、稀土分别从煤炭和有色金属矿中单列出来,分别提高其税率到每吨8—20元和0.4—60元。
  至于为何要做如此修改?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在油气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下,从量计征办法已不适用,过低的资源税标准使得企业应承担的环境补偿成本随之降低。从价定率办法增加了地方的财政收入,能更好地发挥该项税收调节生产的功能,继而促进资源合理开发利用。

  油气改为从价定率
  焦煤稀土提高从量定额标准
  何谓资源税?资源税是指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新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海域开采《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矿产品或者生产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资源税。
  我国资源税征税范围主要有原油、天然气、煤炭、其它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以及盐等7类。
  以往我国资源税征收只与开采数量有关,而此次原油天然气率先打破原有的从量定额计征办法改为从价定率办法。
  顾名思义,从价定率就是以销售价格和规定的税率为纳税依据,而从量定额就是以开采资源的销售数量和规定的税额为纳税依据。从价定率会随着资源价格的变动而有所改变,从量定额则与价格没有任何关系。
  除新疆从2010年提前开始对原油天然气施行从价计征试点外,国内其它地区多按照1993年的《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征收税费,采取从量定额计征办法,原油的税额幅度为8—30元/吨,天然气为2—15元/千立方米。而即将于11月1日施行的新条例则完全改变了这一计税办法,石油天然气全国范围内实行从价定率办法,此次税率标准均为销售额的5%—10%。从此,石油天然气企业所缴资源税的多少将直接与价格挂钩。
  以2010年中国原油产量约2亿吨计算,改革前上交资源税约有50亿元左右,改革后税费直接上升到几百亿,前后差距数百亿。从“税额”到“税率”,一字之差,效果相差千里,从原油天然气的改革中可见一斑。除了石油天然气之外,相关部门也指出,今后将逐步扩大从价定率的资源范围和标准。
  除新增从价定率办法外,部分资源从量定额标准也相应提高了不少,比较明显的就是把焦煤、稀土从煤炭和有色金属矿中分离出来单独设立标准。焦煤的税额幅度由原来的0.3—5元/吨提高到8—20元/吨,稀土矿由原来的0.4—30元/吨提高到0.4—60元/吨。固体盐则由2—10元/吨提高到10—60元/吨。

  协调中央地方利益
  地方政府成为最大受益方
  为什么要修改原有的《资源税暂行条例》?原先的条例中是否存在一些不合理的因素?针对上述问题,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财政部相关人士指出,随着资源价格的上涨和紧缺程度越来越大,原有的从量定额计征办法已经不适用。从平衡资源地当地利益和环保角度考虑,应该改从量计征为从价计征。
  那么又为何首选油气进行调整呢?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会长王显政在2011年前三季度煤炭经济运行分析座谈会上指出,之所以国家会逐步提高原油天然气煤炭等的税率,与这几大行业属于高利润行业是分不开的。
  近几年能源价格的上涨趋势越来越明显,而按照1993年制定的《资源税暂行条例》规定,资源税采取从量定额的办法计征,这种计税办法不能使资源税随着产品价格和企业效益的增长而增加。在当时的市场情况下是可行的,油气煤产品实行计划定价,在国家调控下价格相对稳定,没有大幅的变化。而随着原油定价机制的改革,我国原油价格已与国际油价接轨,价格呈现出不断上涨的趋势。此时油气资源税若仍实行从量定额计征,那么资源税在这类产品价格中所占的比重就略显过低。
  于是,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6月1日在新疆进行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试点,2010年12月1日起,国家又在其它西部省(区)进行了这项改革试点,将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由从量定额改为从价定率。
  那么,资源税改革后,谁是最大的受益方呢?资源税属于地方税种,调高资源税比率受益最直接的就是资源所在地的当地政府。油气资源税提高后,油气开发企业的利润会相应减少,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也会有所减少。由于油气开发企业中的中央企业缴纳的所得税属于中央财政收入,而我国油气开发企业大多是中央企业,因此,中央财政收入将会减少。由此,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减少了中央财政收入,是对中央与地方利益的调整。

  机构敏感市场反应过激
  资源税改革对煤企影响有限
  资源税的改革,对企业的影响究竟有多少?
  当修改后的《资源税暂行条例》于10月11日公布后,当日煤炭板块就排在了跌幅榜首位,整体跌幅达到4.58%,盘江股份跌停,阳泉煤业、冀中能源接近跌停。
  谈到煤炭板块此前的大跌时,潞安环能董秘办人士对记者表示,股价一天掉几十个亿,机构太不理性,跑得太快。其实资源税只涉及到了焦煤,仍是采用从量定额办法,对企业根本没有实质性影响。
  资料显示,焦煤只是煤种中的一种,属于稀缺资源,是优质的炼焦原料。全国范围内,山西省的炼焦煤种资源储量最大,查明资源量为1551.84亿吨,占全国资源储量的55.35%。但是,并不是每个煤炭企业都生产焦煤,即使有焦煤,产量占比也不会很大。西山煤电证券部王晶莹对记者表示,公司年产主焦煤约300万吨/年,单调整焦煤一项的资源税给企业带来的影响很小。
  同样提高了税额标准的除了焦煤,还有稀土。资料显示,稀土是化学元素周期表中镧系元素以及与镧系的15个元素密切相关的钪、钇共17种元素,属于稀缺性资源,是很多高精尖产业必不可少的原料,是中国最丰富的战略资源,是许多重大武器系统的关键材料。
  稀土资源税的提高直接增加了开采的成本,对资源本身起到了保护左右。“但以目前的税额标准对相关稀土企业还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毕竟从量计征税费还是较低的。”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记者指出。

财政部:资源税税目税率明细表

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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