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查处584家越界开采矿山并追究责任

2011年11月10日 14:21 431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自去年开展整治矿山超深越界开采专项行动以来,湖南共立案查处超深越界矿山584家,收缴罚没款3300万元,责令停产整顿矿山906家,关闭超深越界情节严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山133家,其中煤矿63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人。
  对发现的超深越界矿山,该省开展集中整顿,实施分类整改:一是关闭一批。对超深越界屡禁不止、情节特别严重,或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关闭。湘潭市坚持该关就关的原则,依法关闭了5家严重超深越界的煤矿和27家非煤矿山。娄底市除关闭了一批矿山外,对部分证照到期、资源即将枯竭的矿山,签订了限期关闭协议。二是处罚一批。对情节较轻的矿山,立案查处,责令退回界内开采,在越界处打好永久性密闭,由国土资源、安监、煤炭等部门联合验收。三是整合一批。对矿山布局过于集中,矿区面积过小的矿山,进行资源整合,从源头上杜绝超深越界的再次发生。郴州市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推进资源整合工作。鲁塘太清矿区针对之前矿山相互越界,开采秩序混乱,安全隐患突出以及事故频发的状况,引进中国建材集团整体收购原有矿山,彻底解决了矿区超深越界问题。四是调界一批。对一些因历史原因造成井筒、运输巷、回风巷在矿界之外的矿山,秉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指导矿山企业调整矿区范围。

责任编辑: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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