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铅锌冶炼清洁生产项目可获奖励

2011年11月29日 16:32 4529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根据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发布《关于申报2012年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通知》,2012年清洁生产技术示范项目可获资金支持,其中应用示范项目2012年中央财政资金将围绕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及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的减排,推广示范项目中铅锌冶炼重点支持氧气底吹-液态高铅渣直接还原铅冶炼技术及铅锌冶炼废水分质回用集成技术。
  为加快工业清洁生产技术的应用和推广,提高清洁生产水平,根据财政部和工信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清洁生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9)707号,以下简称《办法》),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近期发布《关于申报2012年工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规定,2012年清洁生产技术示范项目申报范围包括两类:一是应用示范项目。2012年中央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应用示范项目,围绕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及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的减排,优先支持工业和信息化部《聚氯乙烯等17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铜冶炼等5个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铬盐等5个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中提出的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应用示范。二是推广示范项目。2012年推广示范项目支持铅锌冶炼、聚氯乙烯、铬盐、皮革等4个涉重金属行业重大清洁生产技术改造项目,其中针对铅锌冶炼重点支持氧气底吹-液态高铅渣直接还原铅冶炼技术、铅锌冶炼废水分质回用集成技术。
  根据《办法》规定,对应用示范项目,按项目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补助;对推广示范项目,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按项目投资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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