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4地区因铅蓄电池被“区域限批”

2011年12月19日 9:57 380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今年以来,江苏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已完成全省264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江苏省环保厅昨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10起正在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下表),并通报今年环境执法情况。
  10起重点环境违法案件
  案件一:连云港新海发电有限公司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
  处罚措施:追缴排污费并罚款
  案件二:江都沿江汇同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超标排放
  处罚措施:区域限批
  案件三:镇江市丹徒化肥厂废水稀释直排长江
  处罚措施:区域限批
  案件四:射阳县国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虚假运行
  处罚措施:4家园区化工企业停产
  案件五:连云港胜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直排废水
  处罚措施:5人受到责任追究
  案件六:南通泰禾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停运
  处罚措施:罚款,企业负责人公开检查
  案件七:徐州市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脱硫设施运行不正常
  处罚措施:限期整改
  案件八:常州天宁区实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印染废水长期超标排放
  处罚措施:责令整改
  案件九:泰州振昌工业废渣综合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无废水噪音污染防治措施
  处罚措施:停产整治
  案件十:沭阳恒通水务有限公司超标接纳废水
  处罚措施:停产整治
  4地区被“区域限批”
  据了解,今年以来,江苏省已完成264个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对484家铅蓄电池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对394家重点污水处理厂进行“拉网式”检查。
  江苏省环境监察局局长杨伟介绍,环境集中整治行动从今年3月份开始启动,主要对重点园区、热点难点问题以及重点企业的环境问题进行自查并整治督办。截至11月份,江苏立案查处1452家,挂牌督办重点案件404件,4次集中约谈信访问题突出的地方政府领导。其中,淮安盱眙、扬州高邮等4个地区因为铅蓄电池生产存在问题,启动了区域限批。
  10起案件6起涉及“污水处理厂”
  在公布的10起违法案件中,记者发现,其中有六起案件“犯案者”都是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本来就是处理污水,达标排放的。但督察却发现,不少污水处理厂竟然超标排放,甚至有的直接闲置不能正常使用。
  杨伟表示,有的污水厂工艺设计过于简单,无法处理工业污水;有的不能稳定达标排放。还有些环境意识淡薄,为了节省运行成本,经常减料、省料,或者干脆偷偷排放。针对这些问题,他们已责令整改,同时安装自动监控系统,随时掌握污水厂排污状况。
  【名词解释】“区域限批”是指如果一家企业或一个地区出现严重环保违规的事件,环保部门有权暂停这一企业或这一地区所有新建项目的审批,直至该企业或该地区完成整改。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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