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蓄电池企业关闭 溧阳最少奖5万

2011年12月21日 16:7 422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江苏溧阳财政加大力度推进对铅蓄电池行业的整治。据悉,对停产关闭企业按其2008年至2010年三年间应税销售(以税务部门提供为准)的年平均值的5%给予奖励,最低可奖励5万元。停产关闭企业的合法土地可由所在镇(区)依法收购,也可由业主转让,转让过程中涉及规费的本市(县)留存部分实行先征后奖。
  此外,鼓励企业转产转行。转产后的新企业自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5年内,其所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市(县)留存部分实行先征后奖;企业转产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变更的,办证登记过程中涉及规费的市(县)级留存部分实行先征后奖。奖励资金由市镇两级财政分担,市级财政承担30%,镇级财政承担70%。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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