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废旧蓄电池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2011年12月31日 10:54 705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昆明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将于明日起正式施行,昆明在册电动车已达到98万辆。昨日,昆明市交警支队联合昆明市工商、质监、国税、环保等部门召开新闻通报会,各部门就新规施行后的各项配套工作进行了通报说明。
  交警:
  98万辆电单车已办理注册登记
  自8月31日电 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办理点设置以来,截至12月29日,全市39个办理点共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约98万辆。受电动车未办理注册登记数量基数大、保有量持续增加、当事人手续不全等因素的影响,部分电动自行车车主无法在12月31日前完成登记。对此,昆明市公安局决定,对2011年12月31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办理注册登记的时间延长至2012年1月31日,地点仍为现有的39个办理点。自明日起,市公安局还将在交警支队10个大队内新增办理点,同时启用新号牌及行车证。
  为配合新规的施行,市公安局明日起将在全市范围内展开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从严查处电动自行车盗抢、无号牌、驶入机动车道、非法运营、非法改装等行为,并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盗抢重点区域的监控和管理,定期清理并规范二手电动车市场、电动车维修站、废旧电动车收购站。
  质监局:
  望企业积极申报产品名录
  昆明市质监局强调,新规第五条规定:“在本市生产和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最高车速、制动性能等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该处所指的国家标准即GB-17761-1999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其中规定,电动车整车质量不超过40公斤、最高车速不高于20千米每小时。为保障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质监部门通过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与评审办初审,最终确定了由相关专家、商业协会成员以及执法人员组成的31人评审专家库。为管理好申报数据,质监部门专门投资开发了电动自行车目录评审管理软件,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向社会公布目录。目前,软件已进入调试阶段。
  记者发现,在日前质监部门公布的《昆明市电动自行车产品名录》中,国内部分知名电动车品牌并未上榜。针对目前申报企业较少的情况,昆明市质监局标准化处处长表示,将进一步加大申报宣传力度,也希望各生产企业积极申报、丰富市场,让市民在购车时有更多选择。
  环保局:
  废旧蓄电池须交有资质单位处理
  电动自行车电池多为铅酸蓄电池,是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49类危险废物,必须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目前,昆明市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已基本建成,并取得危险废物收集许可证,环保部门将督促其尽快建立一套完整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管理体系,希望市民通过经销商将废旧蓄电池交由制造商,或者直接交由危险废物处理中心统一回收。同时,还将对非法收集、处置电动自行车废旧蓄电池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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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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