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溧阳推进铅蓄电池企业“关停并转”

2012年01月05日 10:19 387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响应国家“十二五”规划节能减排目标,江苏省溧阳市财政部门近日出台政策,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奖励力度,加快推进铅蓄电池行业整治。
  新政策从三个方面推进对铅蓄电池行业的“关停并转”:一是鼓励铅蓄电池企业停产关闭。对停产关闭企业按其2008年至2010年3年间应税销售的年平均值的5%给予奖励,最低奖励5万元。同时对停产关闭企业的合法土地可由所在镇(区)依法收购,当然也可由业主转让,转让过程中涉及规费的本市(县)留存部分实行先征后奖。二是鼓励铅蓄电池企业转产转行。转产后的新企业自办理工商登记之日起5年内,企业所缴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市(县)留存部分对其实行先征后奖;而在新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规费,企业则可享受市定工业重点项目优惠政策;同时企业转产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变更的,办证登记过程中涉及规费的市(县)级留存部分实行先征后奖。三是实施强化资金扶持。奖励资金由市镇两级财政分担,市级财政承担30%,镇级财政承担70%。

责任编辑:小贝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