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产业节能法促哈萨克斯坦新能源开发

2012年02月07日 16:10 6194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奠定节能法律基础
  为了保障国民经济实现向低能耗、高效率发展方式的转变,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于1月13日签署《节约能源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法》。
  该法案也被称为《节能法》,旨在为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奠定法律基础。法案授权国家相关部门对能源的生产、存储、运输和使用进行现代化改造,对能源的有效利用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制订相应措施保障《节能法》的实施。同时,该法案还提出建立“国家耗能清单”,将年耗能量超过1500吨标准燃料的单位列入清单,并对其进行耗能审查,再根据审查情况制订节能措施计划,从而保证能源消耗量逐年递减。
  能源大国也需节能
  众所周知,哈萨克斯坦是矿产和能源大国,是中亚地区的石油和天然气生产大国。已探明的石油储量为100亿吨,天然气储量为2万亿立方米,煤储量为39.4亿吨,是世界10大油气储量国之一。在当今世界能源需求不断增加的背景下,拥有如此丰富资源且尚未大规模开发的哈萨克斯坦就像一块诱人的“蛋糕”,引得世界大国争相为之“倾倒”。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哈萨克斯坦生产能耗却远远超出发达国家。如今,这个能源大国也在琢磨着节能了,因为较低的能源利用效率给哈萨克斯坦这个能源大国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
  首先是能源利用效率的低下造成宝贵能源的大量浪费。比如哈萨克斯坦生产能耗超出发达国家2至4倍,在生产过程中的电力消耗甚至是发达国家的近4倍,尽管哈萨克斯坦与其他国家相比拥有丰富的燃料资源储备并且电价很低,但对资源的低水平利用抵销了其价格上的优势,降低了该国产品在世界市场上的竞争力。
  哈萨克斯坦电力集团负责人认为,此前节能问题在哈萨克斯坦一直未受到重视。1997年,哈萨克斯坦就出台了有关节能的法律,但也只是停留在表面。《节能法》的实施将大力促进企业提高能源的利用率,大大降低能耗。
  其次,可减少新的能源设施的重复建设,为哈萨克斯坦节约大量资金。据专家估计,哈萨克斯坦有30%至35%的节能潜力,也就是说,如果哈萨克斯坦按照《节能法》全面推行节能措施,那么有30%至35%的新的能源设施是不用建设的。哈专家认为,在目前哈经济多元化的条件下,工业增长的基础不应是扩大能源的用量,而首先应该是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近几年来,政府已意识到降低单位能耗对发展经济的重要性,正在制定一系列节能措施,通过有效利用资源使GDP单位能耗在2015年和2020年前分别降低10%和25%。
  最后,也是十分重要的,可以有效减少污染。哈萨克斯坦资源丰富,但由于生产工艺落后,产生大量有害物质,严重污染了空气、土壤和水源。需特别提出的是,苏联解体后,许多企业停产,闲置的设备年久失修,被锈蚀、风化,在这一过程中产生的金属氧化物对当地空气和土壤的污染相当严重。
  在哈萨克斯坦的中心工业城市,空气质量并不总令人满意,汽车尾气是重要的污染源之一。据报道,哈萨克斯坦最大城市阿拉木图大气污染严重,阿拉木图空气中有害物质含量是正常标准的17倍,在最严重情况下达到了50倍。70%污染物是老化的交通工具排放的。阿拉木图的机动车辆在100万辆左右,其中15%左右属于排放超标车辆。据阿拉木图市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处公布的资料,该市政府已经制定了为期十年的环境改善计划。如将陆续引入欧洲更为严格的排放标准、推广生物燃料的使用、在公交系统中采用靠天然气驱动的车辆、热电厂将用燃气替代燃煤等,以期有效降低大气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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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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