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高“门槛”将促使铅蓄电池业洗牌

——各方解读《铅酸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

2012年04月12日 13:43 747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距离今年3月1日工信部公示的《<铅酸电池行业准入条件>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已经一个月了,相关行业的反应如何呢?
  据了解,不少业内人士认为,本次准入条件在铅酸电池行业的发展史上堪称最为严苛,铅酸电池行业企业布局、清洁生产、环保设备、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等方面要求将全面提升,有利于提高铅酸蓄电池行业集中度、促使行业洗牌,加快行业的转型升级,推进行业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但最关键的,还是要严格按照条件执行,企业严格自律,政府严格监管。
  环保问题举足轻重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副理事长王敬忠认为,相比于2011年,本次《准入条件》将从源头上对行业进行再次深入规范。这是对于2011年环保整治成果的巩固,更是除防护距离之外,将新建项目、产能规模、极板流通、生产工艺、节能回收等等多项指标列入环保核查。即使2011年受到环保整治的企业,在2012年的下半年依然需要再次进行准入验收。行业生产许可证不再像从前一样扮演举足轻重的地位,准入条件将成为行业入门和规范管理的新门槛。
  此前,关于《准入条件》的争议主要就集中在卫生防护距离标准问题上。按原先的规定,年生产规模大于等于10万千伏安时的蓄电池厂,若其所在区近5年的平均风速不同,对其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分别是800米、500米、400米。此次《准入条件》显示,铅酸电池企业的防护距离实际上不应该低于400米。上述要求将给新建电池项目带来一定的门槛。目前各省对于防护距离的要求不一,有一定的灵活度。下一步要继续修订准入条件,尽量统一防护距离的标准。
  《准入条件》要求相关企业新增产能和现有产能分别需达到50万和20万KVAH(千伏每安培小时)的规模下限,现有商品极板项目年生产能力不应低于100万KVAH,新增产能的产值门槛在2.5亿元以上。产能标准的限定将给行业带来一定的资金和规模壁垒,利于淘汰规模偏小的企业,现有产值规模1亿元以下的企业将会淘汰。
  特别是《准入条件》规定现有镉含量高于0.002%的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线于2013年12月31日前停止生产。而目前市场上超过九成的电动车电池镉含量过高,这一规定会对行业产生较大影响。据悉,镉在铅酸电池行业是专门作为电动自行车用动力铅酸电池添加剂的。镉的使用一方面给环境带来污染,另一方面也限制了电动自行车铅酸电池回收之后的用途。王敬忠表示,将镉含量降低之后,铅酸电池的动力将会受到影响,而寻找合适的镉的替代物又将带来铅酸电池价格的上升。
  《准入条件》强调组织开展铅蓄电池企业审查,重点核查以下内容:依法执行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环保设施“三同时”竣工验收制度;严格执行排污申报、排污缴费与排污许可证制度等。
  王敬忠认为,这一步将是准入条件执行的关键。这里所指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是以省为单位。这意味着,一个省份的铅等重金属的允许排放量是一个既定标准,并且只能减少,不能增加。如果该省想要新建一家铅酸电池企业,必须要关停取缔响应总产量的中小型不规范企业,以保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均衡。

 

[1][2] 下一页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