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2年拟推重金属排污收费

2012年04月20日 16:15 459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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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广东省环保厅将积极协调广东省物价部门,努力推动广东省重金属污染因子的排污费征收标准改革工作,确保广东省按时完成“十二五”重金属污染减排任务。
  4月19日据广东省环保厅获悉,2011年广东省排污费征收解缴入库额达104500.3万元,比2010年增长0.47%。其中2011年度全省排污费开单金额95086.0万元,比2010年增长1.0%;而废气类是大头,达56141.5万元,占总开单金额的59.0%,污水类25159.2万元,占总开单金额的26.5%。
  广东省环保厅透露,为认真落实广东省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2012年该厅还将积极协调省物价部门,努力推动广东省重金属污染因子的排污费征收标准改革工作,确保广东省按时完成“十二五”重金属污染减排任务。
  近来PM2.5引起群众持续关注,无论从废气类排污费的征收额,以及火电、钢铁等列入排污费开单的重点行业来看,大气污染物的排放依然占我省污染排放的大头。而在废气类排污费的构成中,前四项主要污染物分别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工业粉尘,该四项污染物开单金额合计占废气类开单金额的95.5%,反映大气污染治理的形势依然严峻。
  广东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在城市餐饮业排放油烟,以及家具制造、包装印刷、表面装涂等行业排放的工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污核定方面,全省各地市都是处于摸索阶段,尚未真正开展排污收费工作,主要原因在于缺乏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依据。环保厅建议加快制定家具制造、包装印刷、表面装涂(企业制造业)、制鞋等行业的工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污系数,通过统一制定简单、易行、可执行的排污系数,扩大排污费征收面,促进相关行业整治提升,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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