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深度”整治再生金属等重污染行业

2012年05月14日 9:48 297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在“十一五”基础上,宁波市将对重污染行业实施“深度”整治。日前,市政府正式下发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以电镀、印染、造纸、化工、再生有色金属熔炼、铸造、农副产品加工、废塑料加工、金属表面酸洗、化纤等十大重污染行业为重点的整治提升行动。其中,电镀、印染两大行业的污染整治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涉及企业373家。
  “十一五”期间,宁波市重点行业的污染整治取得了良好成效。然而,重污染企业转型动力相对不足,产业结构、布局仍不合理,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现象仍有发生,污染治理水平没有得到根本性提升。“规模小、比重高、层次低、布局乱、问题多、反映大,是重污染行业仍存在的突出问题。”市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说。
  相关统计显示,十大重污染行业中仅印染、造纸、化工、电镀、酸洗、农副产品加工业的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就分别占全市工业排放量的65%和64.5%;宁波市废水中的重金属排放主要来自电镀业和不锈钢酸洗业,占全市排放总量的95%以上。
  为确保整治取得成效,此次宁波市提高了十大重污染行业的环境准入门槛和整治标准。按照方案,宁波市将严格执行空间、总量、项目准入“三位一体”和专家评审、公众评价“两评结合”的环境准入制度。重污染行业新建(含搬迁)项目在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环境准入要求的基础上,应进入已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工业园区,区外原则上不再新上该类项目;改(扩)建项目选址必须符合相关规划;新(改、扩)建项目需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指标应自身平衡或按比例在本区域同行业内置换替代。
  在整治标准上,宁波市相关部门将重新制定各行业整治标准。目前,电镀和印染两个行业已重新制定了整治标准。以电镀行业为例,除个别特殊产品外,均要求淘汰手工生产线,规范防腐、防渗措施,室外排水规定要采用明沟套明管方式等。
  方案明确,今年6月底前,电镀行业所有原地改造整治的企业和电镀园区要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印染行业所有企业要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且废水重复利用率不低于35%,污水处理污泥全部达到无害化处置要求;今年年底前,电镀行业所有拟入园区进行异地改造的企业要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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