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有色金属行业企业办职教“身份困境”

——访全国有色金属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丁跃华

2012年05月16日 9:15 412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新技术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教育的发展现状。
  丁跃华:
有色金属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原材料产业。当前国家发展先进制造业和实现国防现代化,有色金属工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技能人才是有色金属工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建立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是实现有色金属工业由大转强的重要保障。职业教育肩负着为行业企业培养后备技能人才的重要任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为有色金属行业培养技能人才的职业院校有200多所,每年为行业企业输送大量的技能人才。不过,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教育发展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产教结合、校企合作缺乏机制措施,校企合作缺乏可持续性保障;职业教育还不能完全满足有色金属企业发展对技能人才数量和质量的需求;有色金属企业就业准入执行力有待提高,技能人才成长环境还有待进一步改善。

  记者: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作为行业组织,这两年在发展职业教育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丁跃华:
2010年,经教育部批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组建了“全国有色金属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行指委),秘书处设在有色金属工业人才中心。成立当年,与教育部一起举办了首届中国职业教育与有色金属工业发展对话活动,为校企合作牵线搭桥。2011年,我们在总结首届对话活动的基础上,再次联合教育部成功举办了第二届对话活动,活动的举办进一步提升了有色金属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促进了职业教育发展探索新模式、新机制,是职业教育与有色金属产业深度对接的又一次盛会。
  在2010年首届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业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成功举办的基础上,2011年,我们又举办了第二届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来自全国相关职业院校的33个代表队参加了竞赛。第三届学生职业技能竞赛决赛于今年5月13日至15日在甘肃省白银市白银矿冶职业技术学院举行。
  2011年,我们还在中国长城铝业公司、白银有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设立了“有色金属行业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推动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活动。
  此外,我们还组织开展了职业教育相关课题研究和行业人才调研工作,开展了有色金属行业职业院校示范校、示范专业标准以及需要扶持专业的建设工作,并推动组建行业内职业教育集团。
  今年,我们将继续推进上述工作,并计划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和教育部联合召开全国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教育工作经验,分析职业教育服务有色金属工业发展面临的问题与困难,探讨培养有色金属工业发展所需技能人才的新思路、新模式、新方法,研究推动职业教育服务有色金属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记者:在工作过程中,是否遇到过困难?
  丁跃华:
尽管我们为职业教育服务有色金属工业做了一些工作,但确实也面临着一些难题。
  行业组织碰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过去几年政府对行业协会参与职业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行业组织在参与职业教育过程中介入程度也不深。上世纪末国家机构改革,在将10个工业部委改为全国性、综合性行业组织时,并未明确赋予我们开展行业职业教育的职责,各地政府举办职业院校也远离行业协会,而行业协会自身也没有足够的人力和财力来支撑此项业务,没有介入到职业教育领域,对行业人才培养计划、制定职业资格标准等宏观指导的作用也未发挥。
  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地位尴尬,缺少政策扶持。目前行业企业开展职业教育更多地体现在基于企业发展需要的自觉行为,而少有法规和机制保障的义务行为。在国企改革过程中,随着“企社分开、主辅分离”,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面临一系列困难——企办院校具有公益性质,但其作为职教组织的法律地位得不到认可,学校性质难以界定,导致其既不能享受到公办院校的政策,也享受不到民办院校的政策,处于政策夹缝中,给其生存和发展带来了困难。
  当前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核心问题是,国家法规层面上对行业企业办学的职责、地位的不明和机制的缺失,“身份困境”已严重影响了行业企业对职业教育的参与程度。

  记者:有什么好的政策建议吗?
  丁跃华:
一是建立和完善相关法规和职业教育管理体系。要明确各参与主体在职业教育中的关系、地位和义务,涉及受教育者、企业、行业组织和政府;为不同办学主体的职业院校提供平等的政策待遇、设置相同的评价体系;宏观上营造多元职业教育培养机制的良好环境,为政府主导下行业企业办学提供法律支持。
  二是完善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办学环境,在现有相关法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以下几个方面:⒈认可企业举办职业院校的公益性,解决由于不具备法人资格所带来的困扰。⒉出台鼓励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措施。⒊通过立法确定行业在职业教育中的指导地位,并为行业组织发挥指导和质量评价功能提供法律依据和资金支持。
  三是保障行业企业举办职业教育的资金。为企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设立专项资金,还可采用“政府购买”的方式支持高质量的职业教育。企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应返还给企业所举办的职业院校,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投入。此外,为了提高企办职业院校的教学质量,还需要在师资培养、基地建设、专业建设等方面提供专项资金。
  我认为,在行业指导下,通过建立大型企业主导的紧密型职业教育集团,来推进企办职业院校建设也是一个很好的思路。由行业牵头组建由多家企业和职业院校组成的职教集团,企业在职教集团持有股份,获得相关投资收益。政府也可投资参股职教集团,所持股权收益转成政府对职教集团的政府补贴。也可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整合所属企业举办的职业院校,投资组成跨行业的职教集团。

责任编辑:l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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