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入条件7月实施 铅蓄电池业加速洗牌

2012年05月31日 15:16 403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今日,工信部与环保部正式发布《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以下简称《准入条件》),并要求于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准入条件》将加快铅蓄电池生产行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行业洗牌将加剧,集中度将更高。
  铅蓄电池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力等领域。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铅蓄电池生产国和最主要出口国之一,产量超过世界总产量的1/4。但同时也存在小组装企业多、自动化程度低,环保设施投入不足、环境污染较严重,职业卫生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铅酸蓄电池分会秘书长徐红女士表示,《准入条件》将对铅蓄电池行业有四方面影响,分别为:企业数量减少、行业门槛提高、产业分布分化、规模型企业垄断。
  为规范我国铅蓄电池行业的发展,《准入条件》从企业布局、生产能力、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工艺与装备、环境保护、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节能与回收利用、监督管理等方面制定了相应的措施。
  《准入条件》提出,新建、改扩建、现有和单纯极板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规模。具体包括:新建、改扩建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项目),建成后同一厂区年生产能力不应低于50万千伏安时(按单班8小时计算);现有铅蓄电池生产企业(项目)同一厂区年生产能力不应低于20万千伏安时;现有商品极板(指以电池配件形式对外销售的铅蓄电池用极板)生产企业(项目),同一厂区年极板生产能力不应低于100万千伏安时。
  《准入条件》要求,现有镉含量高于0.002%或砷含量高于0.1%的铅蓄电池及其含铅零部件生产能力应于2013年12月31日前予以淘汰。
  徐红表示,铅酸蓄电池企业数量从2000家左右,下降至国家目标400家左右,《准入条件》将起到很大作用。
  据了解,《准入条件》开始执行后,环保部将牵头开展环保核查,对铅蓄电池行业企业进行全面审查,并发布符合环保规定的铅蓄电池企业名单公告。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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