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电处理基金开征 生产与回收存剪刀差

2012年06月27日 14:38 648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7月1日,酝酿已久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正式实施,家电企业开始为自己产品的“消亡”埋单。与此同时,对拆解企业,将视家电品种给予最高85元每台的定额补贴。
  据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前段时间,国家有关部门已组织专家对全省6家拟进入补贴范围的拆解企业进行考核,是否能纳入享受拆解基金补贴企业,结果等待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公布。为了贯彻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接下来,省环保厅将对这些企业进行调查,主要检查家电拆解处理中危险废物等关键拆解产物转移、库存等情况。
  对于《办法》的出台,业界高度关注,记者了解到,大部分有意向的企业一方面肯定其积极作用,认为新政可望缓解长期以来拆解处理成本过高,导致正规回收入不敷出的问题。另一方面,在拆解企业控制数量仍较为严格的情况下,对生产和回收两端的“一补一征”,能否真正实现生产回收一体化,破解长期存在的回收体系问题,则仍有待观察。
  新标准回收每台补35到85元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有许多有用的资源,其再生途径获得资源的成本大大低于直接从矿石、原材料等冶炼加工获取资源的成本。相反,如果随意丢弃,一旦处理不当,电子产品中含有的铅、汞、镉等有毒有害物质将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该《办法》的亮点,一方面是针对国内销售的电器,对生产企业和进口企业征收回收处理基金,征收标准为彩电13元/台,冰箱12元/台,洗衣机、空调7元/台,电脑10元/台。另一方面,对拆解企业采取补贴政策--由该基金给予彩电、电脑85元/台,冰箱80元/台,洗衣机和空调35元/台的定额补贴,同时,国家鼓励生产企业自行回收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
  此外,《办法》还规定,为鼓励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采用绿色设计和使用环保材料,降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难度和成本,对采用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设计方案以及使用环保和便于回收利用材料生产的电器电子产品,可以减征基金。
  目前我国滞后的废弃电子产品回收是催生《办法》出台的背景。截至2011年底,我国主要电器电子产品的社会保有量,电视机约为5.2亿台,电冰箱约为3亿台,洗衣机约为3.2亿台,空调器约为3.3亿台,计算机约为3亿台,合计17.7亿台。这5类产品每年的废弃量达数千万台,另外还有大量的手机、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电子产品报废淘汰。
  据环保组织曾披露的数据,每年中国产生230万吨电子垃圾,仅次于美国的300万吨,是世界第二大电子垃圾生产国,并且还以年均20%的速度增加。
  而类似的尴尬也在广东出现。根据我省家电的保有量和生命周期,省环保厅预测,目前我省每年废弃的“四机一脑”(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脑)约1400到1500万台,从正规渠道的回收量仅为200万到300万台,回收率大约仅20%。而全国的回收率大概仅15%。
  环保部官员在解读该《办法》时表示,“一征一补”的做法主要借鉴了发达国家实施“生产者责任制”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不仅有利于推动生产者承担相应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责任,而且可以支持处理企业实现产业化经营,调动生产者、回收经营者和处理企业等各方面参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的积极性,形成电器电子产品从生产、销售到回收、处理的良性循环机制。
  相对于非法拆解的几乎“零成本”,正规处理企业的运输、处理和环保成本远高于“游击队”,历来在回收价格上没有优势,导致回收量难有提升。对此,多名废弃家电拆解企业的负责人均向记者表示,《办法》可望更好地解决环境与经济之间的矛盾,有效减少企业对废弃电子回收成本的顾虑,也能促进回收处理产业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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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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