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提高铅蓄电池行业排放标准

2012年07月30日 9:12 459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为进一步加强上海铅污染物防控体系,避免发生铅污染类似事件,市环境保护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制定了上海市地方环保标准 《铅蓄电池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这一强制性标准将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
  结合上海实际,本次制定的新标准针对铅蓄电池企业的产污、排污特点,对无组织排放提出了更为严格的控制要求。比如,新标准中,铅污染物的厂界浓度要求从6微克/立方米收紧至1微克/立方米。据市环保局科技处有关人士介绍,新标准以最佳控制技术为基础,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较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大幅收紧。比如,从烟囱排放出去的废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浓度从0.7毫克/立方米收紧至0.1毫克/立方米,收紧幅度在85%左右;颗粒物浓度要求从120毫克/立方米收紧至20毫克/立方米。这些都将“倒逼”企业更新设备、技术改进来控制污染物排放。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