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铅蓄电池等限制项目迁址或关停

2012年08月30日 9:31 7652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腾还是不腾”,“换还是不换”,面对这道利益攸关的选择题,一些镇村曾犹豫不决,观望不前。昨日,市政府发布《东莞市基层加快“腾笼换鸟”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运用一整套政策以引导、调度的方式,把 “腾笼换鸟”战略思维摆在了基层层面。
  针对各界关注的“哪些企业腾笼”、“腾笼之后是否会面临传统模式复归的风险”以及“腾笼能换回什么资源”等问题,《办法》都作出了明确阐述。
  “这是一整套的由‘腾笼换鸟’到‘筑巢引凤’计划。” 市政府相关人士指出,这个《办法》的出台,完善了东莞市“腾笼换鸟”的布局规划,势必将推动基层加快“腾笼换鸟”步伐,优化土地资源整合,从而为市镇村打造发展定位更准、招商环境更优的新产业承载体。
  1、镇村如何主动“腾笼”?
  三个利好政策鼓励推进产业转移
  记者梳理发现,整个《办法》推出了三个利好政策,鼓励镇(街道)、村(社区)基层组织积极推进产业转移工作。
  其一,对于属于转出年度《东莞市拟转出产业目录》(涉及部分农林业、消防等产业)的企业,由东莞市整体转移到莞韶、莞惠转移园的,按照该企业转出前三个纳税年度在东莞市缴纳各项税款的市镇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该企业原落户的村(社区)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其二,对于由东莞市转移到莞韶、莞惠转移园而总部仍保留在东莞市的,按照该企业在莞韶、莞惠转移园的实际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包括厂房建设和仪器设备购置;如属搬迁仪器设备的,按照购置原值扣减已计提折旧额后的余值计算,下同)的2%,给予该企业原落户的村(社区)最高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其三,纳入环保部门监控名单的电镀、漂染、洗水、印花、造纸、制革、家具、化工制造、铅蓄电池、废塑料加工、石化炼焦等类型企业,以及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限制类项目的企业,在政策执行期内转移到市外或关停的,按照该企业转移(关停)前三个纳税年度在东莞市缴纳各项税款的市镇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该企业原落户的村(社区)最高5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引人关注的是,对于那些把生产转移莞韶、莞惠转移园总部仍留在东莞市的企业,《办法》同样明确了要给予重奖,提出每个企业最高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腾笼”之后的土地如何利用?
  将旧工业区改造为创新型经济项目有奖励
  “腾笼”之后,令人担忧的是“不换鸟”,也就是所谓的“传统发展模式的复归”。针对这个担忧,《办法》给出了明确回应,对投资额低于500万元,每亩投资不足200万元的新上工业项目,国土部门原则上不再单独供地,相关镇(街道)应引导其租用村(社区)已建的物业设施尤其是工厂大厦。
  针对各界关注的“腾笼”之后,如何“壮笼”,《办法》也提出了一整套奖励办法,包括村(社区)将旧村、旧工业区改造为高科技产业园、创意产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等创新型经济项目,建筑面积达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竣工验收后可经属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按市有关部门批准改造前6个月相关旧项目实收租金总额的50%,向市财政申请一次性给予改造、装修、招商期间的租金补助,每宗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此外,村(社区)投资回购旧厂房、闲置地,用于集体经济承接新项目的,交易完成后由镇(街道)按国土证或土地交易合同中载明的用地红线核定其用地面积,由市财政给予每平方米50元的奖励,每宗最多不超过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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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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