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再出重拳 破铅蓄电池企业终身制

2012年09月19日 10:59 504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近日,工信部公布了《铅蓄电池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SMM认为,《管理办法》出台后铅蓄电池企业的终身制将被打破。
  SMM了解到,《管理办法》出炉后,符合规定的企业必须向工信部提出申请,并由工信部和环保部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企业,由工信部与环保部联合公告企业名单。
  各地区铅蓄电池企业的申报工作,由省级工信部门负责,其将依据《管理办法》,组织企业提出准入公告申请,并对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结果报送国家工信部。
  SMM认为,除了加强对违法企业的排挤和打击之外,《管理办法》对合法合规企业也有了更多的约束和管理,这些大中型企业将难以一劳永逸,必须时时绷紧环保的神经。
  工信部对进入准入公告名单的铅蓄电池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据了解,这些合格企业准入资格有效期为4年,有效期满后继续从事铅蓄电池生产的,应于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向所在地省级工信部门提出准入资格延续申请,并进行准入资格重新初审。此外,相关部门还将进行不定期抽查。
  SMM认为,铅蓄电池行业的污染问题不仅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更是行业发展的绊脚石,未来对铅蓄电池行业进行更为严格的管理。

责任编辑:lee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