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锌电获重要资源型产品收储补助

2012年09月28日 10:22 4445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2年9月26日,本公司收到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与云南省财政厅联发的(云工信运行[2012]824号)《关于促进全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有关政策措施及资金下达的通知》,通知内容为:“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经济工作努力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2]92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省属国有企业跨越发展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2]162号)精神,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就开展工业企业促销、有色金属和化肥储备、企业达规等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根据实施意见中的第二项“实施重要资源型产品收储”的规定,本公司被列为云南省重要资源型产品收储企业之一。
  一、收储时间及方式
  按照通知要求我公司锌锭产品收储数量为2.5万吨,约占公司2012年锌产量的34.72%左右。收储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2012 年12月31日,收储所需资金由企业以收储的产品质押向银行贷款。
  二、收储补贴
  贴息按利息18%-20%并根据企业实际给予适当补助。收储产品由生产企业自行承担收储工作,仓储和保管工作不予补助。委托第三方储存的,按照卸车码垛费30元/吨、过磅费3元/吨、仓储费0.6元/吨/天计给予补贴。
  三、补助资金
  收储期间发生的利息、仓储费,从2012年省级工业跨越式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给予适当补助。根据通知规定,本公司获一次性收储补助资金170万元(此款现暂未收到),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此款将计入本公司2012年度营业外收入。
  本公司将积极配合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与云南省财政厅做好锌锭产品的收储工作,并根据收储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本公司获得的锌产品收储及相应的收储补助资金虽然可帮助公司解决一定的经营困难,但公司2012年度能否扭亏为盈仍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2012 年度继续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披露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9月27日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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