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处罚含电镀等环境违法案件

2012年11月01日 16:38 494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近日,东莞市环保局公布了2012年上半年环境违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共有84家企业或个人被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共计处罚金额488万元。市环保局表示,为有效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将定期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并将环境违法企业纳入企业信用管理。
  重大行政处罚案逐年下降
  据统计,今年上半年共有84家企业或个人被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共计处罚金额488万元。市环保局相关人士介绍,本次公布的环境违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中,有22宗处罚案件是由中心镇环保分局实施的。
  据悉,2010年上半年和2011年上半年,市环保局开出的环境违法重大行政处罚“罚单”分别为122宗、总计772.8万元和114宗、总计697万元。
  然而今年上半年数字下降为84宗,总计488万元。该人士分析指出,东莞市环境违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
  该人士还分析指出,本次公布的环境违法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中,环保部门对主观上存在故意违法,偷排工业废水的环境违法企业实施了重罚,即罚款5万元以上。同时,各环保分局还针对环境影响比较严重、群众反复投诉、屡教不改的环境违法企业给予了重罚。
  公布2宗典型处罚案例
  昨日,市环保局还同时公布了2宗典型的环境违法重大行政处罚案例。
  东莞市华穗石化有限公司,在未经环保部门重新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增加废油油水分离、加热等工序和卧式贮油罐、地下储库等设备,并投入使用,需要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也未经环保部门重新验收合格,油水分离和加热工序产生的废气等就直接排放。环保部门对该企业处以10万元罚款。
  东莞达明电镀有限公司,在未经环保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不正常使用废水处理设施,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在废水处理设施的综合废水池底部设置阀门,将部分生产废水经阀门直接排入厂外下水道。环保部门对其实施重罚,处以8万元罚款。

责任编辑:彭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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