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再生有色金属行业十大新闻

2013年01月21日 15:36 601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征集并评选)

  一、第四届再生铅发展高峰论坛在京召开
  2012年3月20日,为了宣贯“十二五”期间国家有关部门对再生铅和铅蓄电池行业规范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我国铅污染防治面临的形势,加快研发再生铅和铅蓄电池行业关键共性技术装备及产业化应用,提高我国铅污染管理能力及技术应用水平,并为推进《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重金属污染综合“十二五”规划》、《再生有色金属产业发展推进计划》,交流企业精细化管理经验,建立先进、完整的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促进我国再生铅和铅蓄电池产业上下游的协调联动发展,。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联合主办,中国电池工业协会协办的第四届中国再生铅产业发展高峰论坛暨铅蓄电池行业铅污染防治技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围绕再生金属产业政策、典型案例介绍及回收利用设备等方面展开了深入研讨。

  二、《废物资源化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发布
  2012年5月8日,由中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参与制定的《废物资源化科技工程十二五专项规划》正式由科技部、发改委、工信部、环保部、住建部、商务部和中科院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出台。《规划》在深入分析国内外废旧资源利用科技发展形势的基础上,提出了“十二五”期间我国依靠科技创新推进废物资源化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前瞻性。《规划》明确提出了“十二五”期间废有色金属、机电产品再制造、电子废弃物、废旧高分子材料等再生资源,以及工业固废、垃圾与污泥等废物资源化科技工程发展的优先领域和重点任务,提出了在废物资源化领域应取得的重大突破和预期重大标志性成果,是指导“十二五”时期我国再生资源、工业固废、垃圾与污泥等废物循环利用行业科技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对指导和推进全国废物资源化科技创新,支撑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国务院发布《“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 》
  2012年6月16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规划将废金属资源再生利用列入重点领域,将“城市矿产”示范工程列为重点工程,要求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安排中央财政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完善税收优惠政策,拓宽投融资渠道,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借助国家政策利好,未来再生有色金属行业将步入黄金发展期。

  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实施
  2012年7月1日,国家财政部和环保部等六部门联合制定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实行。该项基金的补贴落实对保障拆解企业原料供应和再生金属企业的国内废金属原料采购具有重要意义。

  五、第三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公布
  2012年7月25日,财政部对第三批“城市矿产”示范基地拟支持单位名单进行了公示,佛山市赢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基地、滁州报废汽车循环经济产业园、新疆南疆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山西吉天利循环经济科技产业园区、黑龙江省东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园区、永兴县循环经济工业园共六家单位在列。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将“城市矿产”基地建设作为循环经济重点工程之一,并提出“十二五”期间建设50个技术先进、环保达标、管理规范、利用规模化、辐射作用强的“城市矿产”示范基地。2011年,我国已确定两批共22家示范基地。这批单位获批后,我国“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将达到28家。

[1][2] 下一页

责任编辑:安子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