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再生铅整顿至高潮

2013年08月07日 14:12 312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再生金属资讯


  从省工信厅了解到,按照国家工信部《再生铅行业准入条件》要求,河北省将对1万吨/年以下再生铅(将废铅收集后进行再熔、重炼)生产能力,以及坩埚熔炼、直接燃煤反射炉熔炼等工艺及设备,立即组织予以淘汰。并将在今年年底前,将3万吨/年以下的再生铅生产能力列入落后产能淘汰范围予以淘汰。今后,将严禁新建系列生产能力在5万吨/年以下及采用坩埚熔炼、直接燃煤反射炉熔炼工艺的再生铅项目。
  此外,河北省还提出,对于新建再生铅项目,将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要求开展再生铅项目环评,新建再生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由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审批,节能评估报告应依法通过有关部门审批。

责任编辑:彭彭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