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专论

——党的群众路线代表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

2013年08月28日 11:13 2336次浏览 来源:   分类: 地矿建设   作者:

  眼下,一提起党的群众路线,广大国企职工便会喜笑颜开、奔走相告:这下国企肯定要把党的温暖更多的洒向一线职工,把党的富民政策向普通劳动者倾斜;但也有极个别职工有些担心:在国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不会流于形式?其实,从理论到实践,从历史到现实,已反复的证明,在国企,党的群众路线代表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是惠民、利民的福音。
  “根本利益”在国企,说的便是广大职工受益,涵义包括有相对稳定的工作、稳定的收入,个人的生存和发展较有保障,能养家糊口,进而有稳定的家庭和美好的生活。
  其实,这个根本利益在现阶段完全是合情合理而且合法的,一点不虚幻,也一点不过分;对这根本利益,职工在实际生活和工作中,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这个根本利益是由党的富民政策和为民宗旨所决定的。
  二十世纪20年代,中国工农红军在井冈山根据地推行“打土豪,分田地”政策。随着革命战争扩展,中国共产党又实施了以“减租减息公平负担”为核心的农村政策。一直到解放战争大功告成,中国共产党使中国革命先驱孙中山“耕者有其田”的主张变成了现实。而其间“分田地”“减租减息”“耕者有收”是千百年来农民最基本又是最高的经济要求和梦想,也是鼓舞农民投入革命的根本动力;从而赢得人心、民心,赢得革命胜利。
  时代进入改革开放、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的发展阶段,党的为民传统依然发扬光大,“改革成果共享、发展成果共享”“中国梦,我的梦”不仅成为了老百姓的美好愿景,而且成了党的富民政策的最好注脚和最生动的现实写照。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使2300年前农民起义领袖陈胜提出的“苟富贵,毋相忘”真正变成现实;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使近古时代梁山泊之类乌托邦式的原始雏型大同社会升级换代。
  “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劳动光荣、工人伟大”,其标语口号不仅堂而皇之、响彻云霄,而且是具体的生动的写实。随着行业结构调整、企业转型升级,一些国企卧薪尝胆、励精图治,准备充分、沉着应对,在内涵和外延方面均求得稳步发展,从根本上确保广大职工共享利益;一些国企即使进入破产改制、员工重组程序,仍然实现了企业得发展、职工得实惠的“双赢”,闪耀出党的为民宗旨和富民政策的光辉。
  一些国企改革实践明示,各级组织尊重职工意愿和民主权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注意适当地施以组织关照与人性化操作。许多职工对自己的去向享有知情权尤其是一定程度上的决定权及选择权。广大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都是改革发展的见证者尤其是受益者,大家也许感同身受。
  有的国企与职工集体签字承诺“做到履行社会责任,保障职工岗位和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不因经济危机而裁员”。有的国企又承诺职工年均工资增长不低于全省企业职工最低增长线。有的国企还承诺在确保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前提下相应提高职工工资福利水平。在不少国企,鼓励职工实干苦干巧干,鼓励职工多劳多得,在工资待遇方面,已冒出一些相当“高工级”“经理级”等金牌工人。在事实面前,我们有理由相信国企为职工“用权”“谋利”的承诺绝不是空穴来风,也不是虚晃一枪。
  企业对职工呵护有加,职工对企业也要赤胆相报。
  我们要体谅企业的难处,为企业分忧解愁、共解压力、同担责任。以例为证,近几年来,职工工资表上体现“应发工资”若为1000元,而实际上企业要支付包括退休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工作餐等费用高达1500元左右,甚至更高水准。类似的日常支出数额较大,企业经济负担仍较重;要消化支出、减轻负担,当然只有深化改革,优化管理,开源节流,增创效益,进而确保广大职工的利益。
  在当前,国企在经济结构调整中,应发挥主力军作用。化解产能过剩应是许多工业行业的突出问题,淘汰一批、转移一批、整合一批、改造一批是工业行业寻找生机、倍增活力的主要途径。国企任重道远,国企秣马厉兵,国企勇往直前。我们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国企深化改革、优化管理的进程。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利益观,时刻听从组织的召唤,勇敢接受市场经济的挑选和考验,在人员分流安置等工作中勇当改革的促进派、管理的急先锋,不当旁观者、不做绊脚石。
  我们要坚定国企深化改革、强化发展的必胜信念。深化改革、强化发展于企业是好事;于职工更是好事,是职工的根本利益所在。国企深化改革、强化发展是职工智慧、力量的集大成,其举措必定有益于企业,同时必定是职工可以承受、可以接受乃至打心眼里拥护的。
  德国名人席勒有一句名言:“只要太阳照耀,希望会闪耀。”只要对职工大兴“温暖”工程、“关怀”工程、“激励”工程,必得职工兴企之心。若得职工之心,必得国企改革、发展成功,必得广大职工根本利益!

责任编辑: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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