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东自贸区内贸易料难惠及我国铅出口

2009年10月28日 13:49 4238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铅锌资讯

       第十五届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峰会及东盟与对话国系列峰会25日在泰国华欣闭幕。按照《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就将建立。中国和东盟国家7000余种商品将实现零关税,并将实质性地开放服务贸易市场,这将进一步加强区域内的经济联系。
  国内铅行业人士对此十分关注,一是目前伦强内弱的铅价格局中,一旦精炼铅10%的出口关税有条件的调整对全球铅供需变化产生较大影响;二是中-东自贸区相关商品关税调整目录何时出台。
  就此笔者致电商务部,基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初衷是,中国从中获益30%至40%,东盟国家从中获益60%至70%,最好的可能性是通过东盟对中国的贸易顺差来吸引东盟,达到经济共赢、政治互信的综合目的。另一方面东盟国家与我国的贸易量占我国总贸易量的比重不是很大。
  关税互惠的着力点是进口关税方面,且7千多种商品的范围将全面考虑双方的产业分工和行业对接情况,至于相关商品目录公布无具体进程表。
  此前市场揣测的精炼铅在一定范围内无关税出口实现可能性较低。

责任编辑:小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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