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的通知

2013年11月01日 9:4 5580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能源主管部门: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2]102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文件的要求,现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2006年及以后年度核准(备案),2013年8月底前投运;
  (二)尚未纳入《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一批)的通知》(财建〔2012〕344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二批)的通知》(财建〔2012〕808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三批)的通知》(财建〔2012〕1067号)、《关于公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第四批)的通知》(财建〔2013〕64号);
  (三)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按照《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实行按照电量补贴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3〕390号)另行申报。
  二、申报材料
  填写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申报表(见附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核准(备案)文件;
  (二)上网电价审批文件;
  (三)生物质能发电项目还需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申报时间
  请于11月底前初审后联合上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能源局

 2013年9月29日

文件图标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申报表(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xls

文件图标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申报表(可再生能源发电接网工程).xls

文件图标 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申报表(公共可再生能源独立电力系统项目).xls

责任编辑:小贝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登录中国有色网:www.cnmn.com.cn了解更多信息。

中国有色网声明:本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
凡注明文章来源为“中国有色金属报”或 “中国有色网”的文章,均为中国有色网原创或者是合作机构授权同意发布的文章。
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中国有色网( 邮件:cnmn@cnmn.com.cn 或 电话:010-63971479)联系,签署授权协议,取得转载授权;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有色网或非中国有色金属报)”的文章,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构成投资建议,仅供读者参考。
若据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读者自负,中国有色网概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