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等行业企业分类界定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2013年12月16日 15:40 6793次浏览 来源:   分类: 政策法规

    关于征求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
  商贸行业企业分类界定意见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管四函〔2013〕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我司组织制定了《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企业分类界定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征求意见”或“监管四司”栏目下载,网址:www.chinasafety.gov.cn),请认真组织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于2014年1月6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报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
  联系人及电话:毕雅静,010-64463763,64463753(传真)
  电子邮箱:jg4s@chinasafety.gov.cn
  附件: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企业分类界定意见(征求意见稿)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四司
  2013年12月16日


  附件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
  行业企业分类界定意见(征求意见稿)


  一、冶金行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主要包括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1大类中炼铁、炼钢、黑色金属铸造、钢压延加工、铁合金冶炼5个中类、5个小类的企业及烧结企业。
  二、有色行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主要包括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1大类中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铸造、有色金属压延加工6个中类、21个小类的企业。
  三、建材行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主要包括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大类中水泥、石灰和石膏制造;石膏、水泥制品及类似制品制造;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玻璃制造;玻璃纤维和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7个中类、22个小类和卫生陶瓷制品制造1个小类共23个小类的企业。
  四、机械行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主要包括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等9大类、63个中类、207个小类的企业。不包括金属制日用品制造,自行车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等6个中类、21个小类;以及手工具制造,刀剪及类似日用金属工具制造,搪瓷日用品及其他搪瓷制品制造,衡器制造,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眼镜制造等6个小类的企业;以及家用锁具及其配件制造企业。
  五、轻工行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主要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除酒精制造),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等10大类46个中类、143个小类;以及日用化学产品制造(除香料、香精制造),玻璃制品制造,陶瓷制品制造(除卫生陶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自行车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钟表与计时仪器制造、日用杂品制造等10个中类、48个小类;以及手工具制造,刀剪及类似日用金属工具制造,搪瓷日用品及其他搪瓷制品制造,衡器制造,照相机及器材制造,眼镜制造等6个小类的企业;以及家用锁具及其配件制造企业。不包括从种植、养殖、捕捞等环节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服务企业。
  六、纺织行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1),主要包括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化学纤维制造业3大类中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非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机织服装制造、针织或钩针编织服装制造、服饰制造、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维制造13个中类、38个小类的企业。
  七、烟草行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1),主要包括烟草制品业1大类中烟叶复烤、卷烟制造、其他烟草制品制造3个中类、3个小类的企业和烟草制品批发1个小类的企业。
  八、商贸行业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主要包括批发业和零售业、仓储业、住宿业和餐饮业5大类、24个中类、104个小类的企业。不包括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贸易经济与代理、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等3个中类,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这1个中类的烟草制品批发1个小类;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这1中类的煤炭及制品批发、石油及制品批发、非金属矿及制品批发、金属及金属矿批发、化肥批发等5个小类;其他餐饮业这1个中类的餐饮配送服务1个小类。

责任编辑:晓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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