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电解铝淘汰落后产能进程加快

2015年04月07日 15:0 2987次浏览 来源:   分类: 电解铝

  自2010年起,河北省已着手大力推进化解电解铝产能过剩,针对电解铝等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水价、电价,同时完善市场准入标准,颁发停限电等政策,加快全省落后产能的退出,但成效依然甚微。日前,河北省政府再版新政,印发了《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其中提出,河北全省范围内禁止新建和扩建(等量置换除外)水泥制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电解铝、金属船舶等项目。
  《目录》中的管理措施分为限制和淘汰两类。其中,限制类主要包括区域限制、规模限制和产业环节、工艺及产品限制。淘汰类是指按要求不允许再生产的项目。按照要求,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须执行《目录》。
  产能过剩一直是制约我国电解铝行业发展的重要瓶颈之一。据数据统计,2013年以来,全国电解铝已停产和减产产能约338万吨,但目前运行的产能仍有3200万吨,而且每年仍有新增产能不断投放,电解铝过剩压力与日俱增。
  河北省作为中国重化工产业大省,近年来行业发展突飞猛进,但最终导致了电解铝、钢铁、水泥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产能过剩日益突出。电解铝行业的发展完全呈倒行趋势,全行业近年来连续亏损。
  虽然河北省淘汰落后产能在持续进行,地方政府调控措施频出,但新增产能仍在不断投放,从而加剧电解铝产能过剩格局。之所以化解过剩产能效果微弱,主要是因为有利可图。然而随着铝价的下跌,这方面的支撑早已弱化。2013年以来,铝价延续去年的疲弱态势,并早已跌至成本线以下,国内铝冶炼行业长期处于亏损经营的态势,且后市铝价进一步下跌的可能性仍然存在,电解铝企业的生存环境将持续恶化。市场对于淘汰电解铝行业落后产能的作用将进一步释放。
  近日河北省颁发的《目录》再度加大对落后产能和新增产能的调控,同时将严格落实等量置换要求,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势头。河北省地方政府的调控的逐渐“加码”将加快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的进程,虽然对铝行业短期的影响较小,但突出了地方政府在化解产能上的决心,同时或将对行业的长期发展起到指导作用。

责任编辑: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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