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要求4月10日前煤炭生产要恢复到30万吨/天

2008年03月11日 0:0 4841次浏览 来源:   分类: 重点新闻

       贵州明确提出,全省煤炭要由现在的18万吨/天的产量,在4月10日前恢复到灾前的30万吨/天,4月底达到35万吨/天。 
       据贵州都市报3月11日报道,贵州省政府与南方电网公司召开紧急会议,明确提出全省的电力供应要以电煤为龙头进行调整,4月10日前,全省的煤炭生产要恢复到灾前的30万吨/天。
      3月8日,贵州电网全面恢复正常运行后,全省1,288对煤矿已基本恢复生产,但日产煤量还达不到灾前水平,电煤供应不足已经成为贵州省经济运行的最大制约。贵州副省长孙国强在会议上指出,今后全省的电力供应,要以电煤为龙头进行调整,要以煤炭的生产量决定发电量,以发电量决定全省的用电量和“西电东送”的送电量。全省煤炭要由现在的18万吨/天的产量,在4月10日前恢复到灾前的30万吨/天,4月底达到35万吨/天。 
        孙国强要求在3月5月底汛期到来之前,全省国民经济和工业企业的用电要全面恢复,“西电东送”的供电量全面恢复。汛期到来之后,省内用电量可恢复到每天2亿千瓦时,西电东送可由每天5,000万千瓦时左右恢复到1亿千瓦时左右。 (世华财讯)

 

责任编辑:CNM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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